〔明〕申时行、赵用贤等奉敕撰 大明会典 二百二十八卷(官刻原装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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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品描述
【中文说明】: 《大明会典》是明代编纂的行政法典。初修于弘治十年,由徐溥、刘健主修,弘治十五年成书180卷,然未颁行。正德四年李东阳重校刊行。嘉靖朝两次续修未颁。万历四年张居正主持重修,增至228卷。万历十五年申时行、赵用贤等奉敕再修,刻梓行世。 此为明天启元年(1621)江西按察司刻本,原装十二册。每册书衣有前贤工楷题写书名、册数及每册内容(相当于副签)。卷首弘治十五年《御制大明会典序》,次正德四年、万历十五年《御制序》。次《弘治间凡例》,含“嘉靖间续纂凡例”及“(万历)重修凡例”等。次《皇帝敕谕内阁》文书四篇,分别是弘治十年三月初六日、正德六年四月初十日、嘉靖八年四月初六日及万历四年六月二十一日。次《纂辑诸书》目录。 次《大明会典总目》,此本镌刻以册分门,后刻概册所收卷数及各衙门。据总目共分十二册,每册均有分册目录。 半叶十一行廿六字,小字双行同。白口,单黑鱼尾,四周单边。版心鱼尾上方刻“大明会典第几册”(第一册御制序及敕谕除外)。版心下方间有刻工与字数,如卷首弘治十五年《御制序》首叶版心下题“李森写、邹元弼刻”,万历十五年《御制序》首叶版心下有“陈钺刊”,均为官刻本典范。 关于此书刻板的特殊性,王重民《中国善本书提要》著录一部,称此书不像内府刊本那样,每遇尊称皆抬头或另起一行;那些较为次要的记事,则刻成双行小字如同通常书中的注文,“故能纳二百二十八卷书于十二册之内(原分十二册)。这样做的目的“既便参考,又便取携,其意详《后记》内。《后记》题作《便览》,然内容实无删节。” 卷尾有天启元年六月朔日江西按察司签事张京元撰《重刻会典便览始末》,后列同校正并捐俸助刻名单,为江西布政司、江西按察司、江西都司署都指挥签事、南昌知府、南昌县知县等各级地方官员名单,为典型的官刻本格式。 此本传世颇罕,为三十多年来拍场首次出现的一部《大明会典》全套,之前仅出现零本残帙。 总之,此本特色在于两点:一,以册为纲。不仅总目中明显记录分为十二册,且每册版心上方都刻有“大明会典第几册”字样,似此在书板上刻册数的版本,在历代书刻史上实属罕见。拍品十二册,为明代原装。其次,它是江西按察司刻本。不仅卷尾保存了捐刻官员名录(全部为江西自布政司按察司都司起至各府州知县),且版心下间有刻工和字数,这些都是官刻本的刊书格式。因此,此书是研究省级、尤其是江西地区刻书的重要史料。 【著录】: 《中国古籍善本总目》史部政书第642页 【件数】: 2函12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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