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周 青銅龍紋犧首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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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拍价 JPY3000000.00

拍卖时间:2026-09-08 11:00

拍卖行: 東京新日本拍賣公司

专场: 金石萬象--青銅器、唐三彩等藝術品

拍品描述

一器兩銘——罕見的西周錯配青銅簋 管南片羽 此件欪簋高26.5釐米,腹徑28釐米,通寬32.7釐米,形制屬典型的西周晚期器。蓋銘53字,器銘60字,二者書風迥異,內容亦全不相涉,屬罕見的蓋器錯配現象。一器而兼有兩篇不同銘文,不僅為古文字研究提供了豐富素材,也為探討西周禮器的埋藏方式增添了新的實例,具有極高的文物價值與學術意義。 一.形制 欪簋為弇口鼓腹三足式,蓋與器身以子母口套合。蓋面圓隆,頂設圓形捉手鈕,鈕頂有方折唇口。蓋可倒置,以蓋身為承盤,捉手為足。器口內斂,頸部兩側設獸首環耳,腹壁垂鼓,下承外撇圈足,圈足之下復增三個板足。 全器紋飾統一。蓋面環繞捉手一周飾橫條紋,近蓋緣處則以長短相間的橫向鱗紋交替排列。器身頸部飾鱗紋帶,腹部飾橫條紋,與蓋部上下呼應。圈足則改用豎向鱗紋環列一周,與腹部的橫條紋形成對比。橫條紋舊稱平行線紋、溝紋或瓦紋,係寬闊的橫向凹槽或凸棱,初見於西周中期,盛行於西周中晚期,春秋至戰國時期仍有沿用。鱗紋為模擬龍蛇軀體鱗片排列而成的紋飾,可分連續式、重疊式、並列式三種。連續式以相同的縱向鱗片交錯排列,鋪展成連續畫面;重疊式亦用縱向鱗片,橫向層疊,本件圈足即屬此式;並列式則由大小相同或相間的橫向鱗片組成帶狀紋飾,舊稱重環紋,多用於鼎、簋的腹部上方,盛行於西周中晚期,本件蓋緣及口緣處即為此式。 簋耳為半環形,其上圓雕捲角龍首,耳內套穿圓環。圈足下三個附足亦浮雕捲角龍首,吻部上翻,下方板足延伸作龍身。耳部與足部龍首造型風格統一。 此式初見於西周中期,其時最大徑位於腹中,圈足下接柱狀足,典型器如旅順博物館藏果簋(《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》第4221號,下簡稱《銘圖》)。紋飾常見獸體變形紋與橫條紋組合,如河南平頂山出土的鄧公簋(《銘圖》第4649號)。至西周晚期,簋的最大徑下移至腹部下方,腹壁呈垂鼓之勢,如陝西歷史博物館所藏伯賓父簋(《銘圖》第4781號)。部分簋的頸部及口沿採用鱗紋帶裝飾,如陝西歷史博物館所藏琱我父簋(《銘圖》第5033號)。據器形與紋飾比對,本件應屬西周晚期。 二.銘文 該內鑄銘文7列53字: 隹(惟)廿年七月既生霸丁亥,王在周康穆宮。翌旦,王鄉(饗)醴于龢宮,宰僕御,王寴(親)易(賜)關玄巿,用事。眔王女(如)可幸,用乍(作)關寶,其萬年子子孫永寶用。 “隹廿年七月既生霸丁亥”:記錄時間,含王年、月份、月相及干支。 “王在周康穆宮”:康穆宮為地點。據“廿年”推斷,此“王”或為厲王,或為宣王。 “翌旦,王鄉(饗)醴于龢宮,宰僕御”:“饗”為設宴,“醴”為甜酒。“龢宮”為舉行宴飲的宮殿。“宰”為官職,“僕”為人名,“御”指駕車。 “王寴(親)易(賜)關玄巿,用事”:“親”即親自,“賜”為賞賜。關,器主名,此字從門,下方疑似從絲,隸定待考。“玄巿”為黑色祭服。“用事”為勉勵語,意為勤勉供職。 “眔王女(如)可幸,用乍(作)關寶,其萬年子子孫永寶用”:“女”或讀為“如”,義為至、往;“可幸”疑為地名,然尚無確證。 銘文大意:二十年七月既生霸丁亥日,周王在康穆宮。次日清晨,周王於龢宮設宴饗酒,宰僕駕車侍從。周王親賜關玄色祭服,勉其勤勉任事。及周王前往可幸之地,關因作此器,祈願子孫萬年永寶用之。 器底鑄銘文7列60字: 隹(惟)五月初吉庚午,□(造字,米帚)欪乍(作)尊簋,用夙夕孝于宗,用卲(昭)客(格)前文人皇且(祖)孝,其鼓豐豐,也(阤)降余多福,廣啟朕身,永保用彔(祿)。欪其眉壽萬年亡(無)彊(疆),子子孫孫永寶用享。 “隹(惟)五月初吉庚午,□(造字,米帚)欪乍尊簋”:“□(米帚)”疑為地名,用作氏稱;“欪”為器主名。 “用夙夕孝于宗,用卲(昭)客(格)前文人皇且(祖)孝,其鼓豐豐,也(阤)降余多福,廣啟朕身,永保用彔(祿)”:“夙夕”即早晚。“昭格”意為昭顯傳達。“其鼓豐豐”形容祭祀時鼓樂盛大。“阤”,連綿不斷之意。“祿”為俸祿或祿位。 “欪其眉壽萬年亡(無)彊(疆),子子孫孫永寶用享”:為常見祈福套語。 銘文大意:五月初吉庚午日,□(造字,米帚)欪製作此祭祀用簋,朝夕孝敬宗廟,祭祀前代有文德的先祖。鼓樂盛大豐美,祈求先祖不斷給予福澤,廣泛護佑自身,永保祿位。欪祝願長壽萬年無疆,子孫後代永遠珍視此器,用以享祭。 三.錯配 有蓋青銅器,尤其是西周青銅簋,絕大多數蓋銘與器銘相同,即所謂上下對銘。少數銅器因鑄造空間所限,會在器銘或蓋銘中選擇其一加以縮略。部分組簋亦見器身僅鑄“作寶簋”等簡短字樣,而器蓋則與同組他器銘文一致。 本件蓋銘與器銘截然不同,分屬不同器主,當歸為錯配現象。 這一現象依錯配發生的時間,可分為兩類。 第一類為出土後錯配。或因銅器部件丟失、損壞,後人以形制相近者補充;或在流傳收藏過程中誤將他器之蓋配入。例如賽克勒舊藏妊小簋,器身銘文33字,記器主為妊小;器蓋銘文12字,記器主為辰。多數學者認為係收藏者誤合所致。陳夢家最初亦持此說,其後因二者形制、紋飾、鏽色全然一致,且根據《爾雅·釋言》所云“妊,娠也”,遂推測辰與妊或為一人之名與字,蓋器或屬原配。 當然,絕大多數蓋器異名為後人失誤或刻意為之。 但另有極少數屬於第二類,即古人掩埋時已發生錯配。 迄今所見青銅簋中,窖藏出土者佔相當比例。西周覆亡之際,貴族倉皇東遷,不得已將宗廟禮器就地掩埋,冀望日後收復失地時重獲故物。故窖藏器與墓葬禮器不同,常混雜不同年代、不同器主的器物集中存放,掩埋過程中即易發生蓋器錯配。 例如1981年陝西岐山劉家村發現的叔□(造字,束冗又)父簋,出土時器蓋實為伯好父簋之蓋。又如1961年扶風齊家村西周窖藏出土三件琱我父簋,皆無蓋。二十餘年後的1984年,在原窖藏北30米處又發掘出三件器蓋,今與前三器合為三件完整器收藏。此類現象表明,窖藏掩埋過程中確有器蓋分離或錯配之可能。此類器物之出土,不僅充實了金文資料,亦為研究西周埋藏制度提供了珍貴實例。 本件簋的器蓋與器身坑口一致,鏽色亦相符,可知埋藏時已為此狀態,非出土後以他器補配。 此器形制統一而兼有兩篇不同銘文,且蓋、器銘文均屬長篇,內容豐富,涉及多個古文字詞彙的釋讀與考證,不僅具有學術研究價值,更因其錯配之特殊性而具收藏意義,值得學界與藏家共同關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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