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清《中美华工条约》签订底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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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场: 中外名人手迹与影像艺术专场
拍品描述
2351 晚清《中美华工条约》签订底稿 文稿 约二十一页 信笺 约十一通二十四页 1893年至1894年 此批文献完整记录了清政府和美方谈判从启动到签署的全过程。1893年12月,驻美公使杨儒提议以非正式照会形式就移民问题展开谈判,美方于1894年1月5日正式回函,明确以1888年未生效条约草案为谈判基础,并提出华工必须遵守《盖瑞法案》的登记要求,否则法案到期后将被强制执行,这一要求成为后续谈判期间美方向清政府施压的关键筹码。此后数月间,双方围绕返美华工范围、劳工登记对等条款等反复交涉。美方以《盖瑞法案》登记期限为倒逼手段,使谈判朝著全面禁止华工入境的方向推进;清政府则试图在自己制造出的被动局面下为在美华工争取有限权益。通过文件信息,可以梳理出双方的谈判逻辑。美方以“固化排华政策、全面锁死华工赴美通道”为核心目标,依托《基瑞法案》(Geary Act)登记期限制造事实压力,通过谈判拖延、主导草案等策略,将排华成果条约化;而清政府则处于被动方,以缓解法案冲击、为在美华工争取底线生存权为诉求,通过争取返美例外条款、对等劳工登记条款等,在美方设定的框架内争取有限权益。 本标的文件包括: 1. 条约打字稿草案和定稿,直观呈现了文本的逐次修改轨迹:草案有铅笔和黑色钢笔修改痕迹,并附黑色钢笔便签四张;定稿有黑色钢笔修改痕迹。二稿最后均以毛笔标注收件日期。定稿左上角有英文标注最后版本签署时间。 2. 中文书写《译换约凭据》一纸,与台湾故宫博物院的版本比较,基本一致,仅个别字目上存在差异,可资互证。 3.条约各级批示公告副本,包含英文手书《批准交换议定书》《美国总统批准令》《美国参议院批准决议文件》以及印刷本《总统公告》。其中,《总统公告》明确书写有条约从签署至生效、公示的完整流程。 4. 美国总统格罗弗·克利夫兰签发葛礼山全权授权书副本,委任葛礼山为美方全权代表,规定其有权与中方谈判、缔结并签署条约。 5. 美方致杨儒信函约十一通,其中六通含有葛礼山签名,另附美国代理国务卿签名信函一通。记录了从约定会谈到提交草案、从条款博弈到最终定稿的完整过程。其中两封附有中方毛笔译文,是双方沟通的直接物证。 AUTOGRAPH MANUSCRIPT OF THE SINO-AMERICAN CONVENTION ON CHINESE LABORERS OF LATE QING DYNASTY About twenty-one pages of treaty drafts, twenty-four pages of letter Dated 1893–1894 RMB: 90,000-120,000 2. 埃德温·富勒·尤赫尓(Edwin Fuller Uhl,1841~1901),律师、政治家。曾任密西根州大急流市市长、美国驻德大使和美国代理国务卿。 3.杨儒(1840~1902),字子通,奉天铁岭人,隶汉军正红旗,晚清外交家。同治六年(1867年)中举,历任江苏镇海道、浙江温处道等职,1892年任驻美公使兼西班牙、秘鲁公使,1896年转任驻俄、奥、荷三国公使。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期间,沙俄逼迫签订《奉天交地暂且章程》,杨儒作为全权大臣赴俄谈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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