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会购买淮安房产建天主堂合同(加盖清国法国官印)
拍卖行: 泰和嘉成
专场: 古籍善本·金石碑版
拍品描述
函册: 1纸带封 钤印_1: 淮安府印 本合同报大清两江总督马新贻、江南教区主教郎怀仁等双方两国六位高层咨准。背景为1860 年代《北京条约》签订后,西方传教士获得在华置产、传教的特权。这份契约正是晚清教案频发、教产纠纷背景下,官方与教会达成和解的典型案例,是条约体系下 “教产还堂” 政策的直接物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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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卖行: 泰和嘉成
专场: 古籍善本·金石碑版
函册: 1纸带封 钤印_1: 淮安府印 本合同报大清两江总督马新贻、江南教区主教郎怀仁等双方两国六位高层咨准。背景为1860 年代《北京条约》签订后,西方传教士获得在华置产、传教的特权。这份契约正是晚清教案频发、教产纠纷背景下,官方与教会达成和解的典型案例,是条约体系下 “教产还堂” 政策的直接物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