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平天国《天王诏旨》

LOT 5128 · 流拍

起拍价 CNY30000.00

拍卖时间:2026-06-21 10:00

拍卖行: 永乐拍卖

专场: 古籍善本·金石碑帖 ·名人信札专场

拍品描述

清咸丰十一年(1861)刻本1件 竹纸 60×114.5cm提 要: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,清政府对其大量文书进行了彻底毁灭,幸存至今的仅有四百余件,大多数保存在南京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,流散在外的极少见。此纸为太平天国运动期间天王洪秀全颁布的文书。诏书中部上额未知钤方形太平天国御玺,文末纪年“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诏”,即清咸丰十一年(1861)。时洪秀全定都天京(南京),诏苏省及所属郡县,言胡妖(清廷)捐税过甚,竭尽民力,民生困苦,欲酌减徵收,以纾民困,共享太平云云。诏书中有一些太平天国的专门用语:“爷”指“天父”上帝,“哥”指“天兄”耶稣(洪秀全则自称“天父”之子,“天兄”之弟),“妖”则指清朝。此诏用明黄色底纸,木板朱色刷印,四周边框饰以龙凤及海水纹,通幅敞阔,保存基本完好。

图片

太平天国《天王诏旨》 图片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