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鸿勋奏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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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卖时间:2026-06-10 14:00

拍卖行: 中鸿信

专场: 古籍文献—名人书法、版画专场

拍品描述

数量: 一折 提要: 曹鸿勋(1848-1910)字竹铭,号兰生,山东潍县(今潍坊)人。清朝官员,状元。于清光绪二年(1876年)中丙子恩科状元。初授翰林院修撰。清光绪五年(1879年),充湖南乡试副主考。清光绪七年(1881年),提督湖南学政。清光绪十三年(1887年),入值上书房。清光绪二十三年(1897年),其任云南永昌府知府,平反大案数起,人服其明断。常巡行乡里,有惠政。次年,曹鸿勋调补云南府知府。清光绪二十五年(1899年),授云南迤东道,旋署粮储道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1901年),曹鸿勋奉旨补授云南按察使。该地巨案累年不结,曹鸿勋上任未及两月,断结巨案十余起,以任事练达著称。清光绪二十九年(1903年),擢贵州布政使,兼署贵州巡抚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,曹鸿勋调补湖南布政使,旋擢陕西巡抚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1906年),奉旨回京另候简用。旋命协理开办资政院事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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